中山大学韩礼德文献中心学术沙龙第三十八期成功举办
2026年4月13日下午,“韩礼德文献中心学术沙龙”第三十八期讲座在糖心Vlog 韩礼德文献中心(糖心Vlog 222室)顺利举行。本次讲座由中山大学功能语言学研究所主办,邀请浙江大学程乐教授主讲,讲座主题为“Integrating Functional and Corpus Approaches to Construing Legal Discourse”。中山大学王勇教授、何清顺教授、周文萱副教授及院内师生共同参与,讲座由何清顺教授主持。

程乐教授首先回顾语料库语言学发展历程,肯定其在法律话语研究中的重要价值。他系统阐释“立场”相关概念及不同理论路径对立场的界定,并聚焦司法裁判中的认知情态展开深入分析。基于系统功能语言学理论,程乐教授区分高、中、低三类情态值,尝试整合法律话语中证明原则的不同研究视角,从有效性视角开展主观评价,深入探讨情态表达在法律话语中的运用规律。
研究中,程乐教授选取中国香港地区与苏格兰的民事判决书作为语料,对比分析两地判决书中认知情态的类型、使用频率及分布特征。结果显示:两地民事判决书在认知情态取向类型上无显著差异,主观隐性、主观显性与客观情态占比相近;在情态值分布上呈现一致排序 ——中值情态(likely、probably)使用频率最高,低值情态(possible、perhaps)次之,高值情态(certain、I am sure)最少。不同情态值的分布特征,与民事审判“盖然性权衡”的核心证明标准高度契合,也反映出中国香港地区与苏格兰在法律体系与司法实践上存在相似性。
程乐教授总结研究思路时指出,学术研究应扎根语言事实,理论创新有赖于对语言事实的细致描写与理论路径的熟练运用,研究者需依据具体研究对象与问题选择适配理论框架。他通过对中国香港地区、苏格兰民事判决书的精细分析,论证系统功能语言学对认知情态的界定更具全面性与适用性,并在该理论框架下对情态概念作出优化与完善,提出所有情态本质上均具有主观性的核心观点。此外,他还从句法结构、语义表达、话语社群约束、体裁约束四个维度,提出情态判定与识别方法,强调情态识别须坚持语境优先原则,在具体法律语境中展开分析才具有实践与理论意义。
互动交流环节,现场师生踊跃提问,围绕研究假设与结果偏差处理、法律语言学研究语料选取等问题展开深入探讨,学术氛围浓厚。
本次学术沙龙聚焦法律话语与功能语言学、语料库语言学的交叉前沿,为与会师生带来前沿研究思路与方法启示,进一步推动了相关领域的学术交流与思想碰撞。
